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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集控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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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西
|类型:审批立项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审批立项
区域:江西
源发布时间: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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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集控区二期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4月08日 - 2025年04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00

建设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集控区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市经开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集控区二期项目位于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电镀集控区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24'32.29"、北纬27°51'30.14"),集控区总占地面积为208亩(************有限公司。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电镀生产线以钢铁件、铜及铜合金件、不锈钢件、锌及锌合金件、塑料件为基件,采用滚镀、挂镀和连续镀等方式,经前处理(除油、酸洗活化、水洗等,塑料件经粗化、胶态钯活化、还原等)、电镀(塑料件经化学镀)、后处理(钝化、烘干等)等工序,形成732万m2/a各类电镀表面处理能力;部分上述基件经电泳、烘干等工序,形成54万m2/a电泳表面处理能力;部分铝及铝合金件经前处理(除油、碱蚀、出光、钝化)、阳极氧化、后处理(着色、封闭)等工序,形成75万m2/a阳极氧化表面处理能力;部分不锈钢件采用前处理(除油、水洗、中和等)、电解抛光、后处理(中和、水洗)等工序,形成50万m2/a电解抛光表面处理能力,改扩建后总表面处理能力达911万m2/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各表面处理生产线工艺废气及退镀废气等有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氯化氢、甲基磺酸雾、铬酸雾、氰化氢、氨、VOCs等,以及未收集的少量无组织废气。工艺有组织废气采用槽边或槽顶吸风系统捕集后进入各废气治理措施。 1、铬酸雾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铬酸雾废气单独收集后采用网格凝聚回收+两级碱液喷淋工艺处理,铬酸雾去除效率可达99%,经处理后废气由20~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铬酸雾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2、氰化氢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单独收集后采用碱性次氯酸钠溶液喷淋工艺处理,氰化氢去除效率可达95%,经处理后废气由20~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氰化氢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3、其他酸碱废气治理措施(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氨、甲基磺酸雾) 本项目产生的硫酸雾、氯化氢、甲基磺酸雾、氮氧化物、氨废气收集后采用碱液喷淋工艺处理,氯化氢、硫酸雾去除效率可达95%,甲基磺酸雾、氨去除效率可达90%,氮氧化物去除效率可达85%,经处理后废气由20~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氨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甲基磺酸雾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 4、有机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电泳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单独收集后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处理效率可达51%,经处理后废气由20~3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要求。 5、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北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2级uv光解处理,经处理后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6、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通风,在各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站周围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控制各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确保厂界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氮氧化物、VOCs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NH3、H2S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防治措施 ①除油和电泳废水 包括电泳漂洗废水和除油废水,电泳漂洗废水经酸析预处理后与除油废水一并采用隔油+pH调节+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规模82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系统。 ②含镍废水 含镍废水主要来自镀镍漂洗、阳极氧化线镍盐着色及封闭后的漂洗,采用pH调节+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规模51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中镍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③化学镍废水 化学镍废水来自塑料件前处理的化学镀镍、镀锌镍合金和镀枪黑(锡镍合金)漂洗、锡钴合金电镀漂洗废水,采用pH调节+Fenton氧化+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加入重金属捕集剂)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规模8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系统。出水中镍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锡浓度可满足《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标准要求 ④含铬废水 含铬废水主要来自镀锌、镀铜、镀镍、镀锡、镀锌镍合金、镀枪黑(锡镍合金)、镀枪黑(锡钴合金)和镀仿金线钝化后漂洗废水、镀装饰铬、硬铬漂洗废水、化学粗化后漂洗废水、电解抛光后漂洗废水和铬酸雾洗涤废水等,采用pH调节+亚钠还原+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规模80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出水中六价铬和总铬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⑤含铜废水 含铜废水来自镀镍线、镀装饰铬线、镀金线、镀银线、镀铂线、镀铑线、镀钌线、镀枪黑线预镀铜后的漂洗工序产生的漂洗废水,镀锡漂洗废水经锡回收后并入含铜废水处理,采用pH调节+氧化破络+絮凝沉淀工艺预处理,设计处理规模440m3/d,经预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含氰废水一并采用高效气浮工艺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镀锡漂洗废水回收锡后的出水中总锡浓度可满足《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1排放限值要求。 ⑥含氰废水 含氰废水主要来自氰化镀铜漂洗、镀银线电解除污后漂洗和HCN洗涤等工序,同时氰化镀金/银后漂洗废水经电镀线上自带的金属回收机+两级离子交换树脂回收金/银后并入含氰废水。采用pH调节+两级破氰工艺预处理,设计处理规模360m3/d,经预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含铜废水一并采用高效气浮工艺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氰化镀银漂洗废水回收银后的出水中总银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⑦电镀混合废水 电镀混合废水主要来自车间电镀线不锈钢基材酸活化漂洗工序、退镀漂洗工序和地面冲洗。采用pH调节+亚钠还原+化学反应+氧化破氰+化学反应+Fenton高级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规模5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达标排放系统。出水中镍和总铬浓度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 ⑧含铝废水 主要来自阳极氧化线碱蚀、出光、硫酸阳极氧化等漂洗工序产生的废水。采用pH调节+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设计处理规模28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⑨含锌及其他废水 含锌废水主要来自镀锌漂洗,其他废水主要为前处理活化漂洗废水、塑料件前处理敏华活化、解胶还原漂洗废水、镀钯钴漂洗废水、银保护后的漂洗、镀铂/铑/钌回收后漂洗废水和不锈钢电解抛光线中和后漂洗废水。采用pH调节+化学反应+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设计处理规模660m3/d,经预处理后排入集控区污水处理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 ⑩生活污水 为厂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达标排放处理系统。 预处理后的各类废水(除油和电泳废水除外)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pH调节+化学反应+硫化反应+絮凝沉淀+A/O+TMF微滤+RO膜工艺进一步处理,经RO反渗透处理后,淡水回用,设计处理规模3300m3/d,经处理后浓水进入达标排放系统。 达标排放处理系统:RO反渗透处理后的浓水采用pH调节+化学反应+絮凝沉淀+A/O工艺处理,设计处理规模2400m3/d,出水中pH、COD、SS、NH3-N、TN、TP石油类、总氰化物、总铜、总锌、总铁、总铝可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标准要求,BOD5可满足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加设减振基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目标处预测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前处理槽废液采用专用容器分类单独收集后,于入驻企业自建危废暂存库暂存,按危废转运规范转运至污水处理站相应的废水预处理系统,采用少量均匀缓慢地滴入废水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均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置;不合格品由集控区各厂家定期回收;纯水制备废树脂交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在污水处理站南区1楼设置1个占地260m2的污泥危废仓;在污水处理站西侧设置1座占地884.5m2的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并对入驻企业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和规范;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根据项目特点,将厂区不同的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电镀生产区域、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池、污水排水管道区等;一般防渗区为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库、辅料库、原料库房、非电镀生产区等;简单防渗区为综合楼、宿舍楼、厂区道路,采用一般地面硬化进行防渗。同时,在厂区内设置1处地下水监控井,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其中氰化物单独设置贮存区域,由专人严格管理和使用。电镀槽架空布设,下方设围堰(或托盘),在各电镀厂房内设置符合容积要求的事故应急池或备用槽。在污水******消防废水池500m3。 建设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通过切断火源和物料来源、启动应急设施,防止事故灾害扩大和产生次生灾害。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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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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