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委员会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监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其资质证书附表须同时具有GB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所要求的检验检查能力,主要是以下九种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烟气黑度、餐饮油烟。具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所要求的pH、CODCr、BOD5、SS、总氮、总磷、氨氮、动植物油监测;具有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所要求的检验检查能力;(3)具有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的A级资质;(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投标人在“上海市已备案社会化环境机构信息查询”查询三年内(投标报名之日起时间往前顺推三年内)无环保相关的不良诚信记录及处罚记录的;(6)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7)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江区殡仪馆2025-2027年度大气排放污染物监测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 7个火化炉尾气口(对应7台火化炉),1个食堂油烟口;1个污水排污口;殡仪馆边界噪音检测。
3、服务要求:(1)按照GB13801-2015《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火化炉尾气进行大气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计)、一氧化碳、氯化氢、汞、二噁英类(ng-TEQ/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2)按照DB31/844-2014《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对食堂油烟口进行大气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餐饮油烟(mg/m3)。(3)按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对废水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Cr、BOD5、SS、总氮、总磷、氨氮、动植物油,监测频率为3次/天,1年1次。(4)按照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检测单位边界四周,频率为每季1次。(5)本项目招标采取1+3方式,即最多检验监测4次,其中7台火化炉全部检测完成后为一次检测。中标企业第一次检验监测后,如果数据中存在不合格的项目,经殡仪馆设备或技术整改完成后继续进行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检测,其中一次检测合格后不再进行后续检测,如第4次检测完成后仍不合格将不再检测。
4、交付日期和支付方式:供应商应在松江区殡仪馆通知检测后10内进行检测。检验监测完成后,供应商应出具具有CMA报告3份、电子版1份,并上传至上海市环境监测平台。当年度检测全部完成后支付当年度费用。
5、最高控制金额:63万元(自筹资金:63万元,其中监测费最高控制金额:火化炉检测费2.8万元/台·次,7台3年小计58.8万;食堂排烟口0.6万元/个·次,3年1.8万元;污水排放口0.5万元/个·次,3年1.5万元;噪声检测费750元/季·次,3年0.9万元)
6、评标方式:综合评审,得分最高者即为中标。
7、现场踏勘、答疑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点整,未参加现场报名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公示时间:本项目从2025年3月6日-3月13日在松江区门户网上公示,网址:******/
9、投标时间:2025年3月14至3月17日(8:30—15:00)
(1) 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3)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10、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
11、投标、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东路60号(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行政楼二楼204室)。
12、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3、其他约定详见附件2《监测合同》。
三、投标文件基本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2、投标文件需装密封,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正、副本须盖骑缝章。
4、投标文件应包含:(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手机号码(复印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3)申请人运营期间无不良、被处罚记录、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业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截图。(4)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截图。(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6)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备案证明材料;(7))附件2各类表格。(8)以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注:投标人须保证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松江区门户网站”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松汇东路60号
邮编:201600
联系人:汤老师
电话:021-******
上海市松江区殡仪馆
2025年3月6日
附件:
1、监测合同
2、附件格式
3、评审办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