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41735
因西南分局甘肃张掖抽水蓄能工程施工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12月02日17时00分前参与报名,于2024年12月04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通过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采平台上传。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暂估数量 | 备注 |
1 | 钢板 | 1000*6000*16mm(Q235B) | 130 | |
注:以上数量为暂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如累计供货数量不足以上暂估数量,则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单价按照投标价执行,投标人不能以此数量发生变化为依据向采购人提出调价和索赔。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参数,报价包含材料费、生产加工费、装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的人材机的安全费用,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质保期内不可预见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后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4年12月(具体交货以实际供货通知单为准)。
3、交货地点: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钢板必须符合钢板的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及屈服强度不低于235MPa。以上标的物质量执行标准若不是最新标准,则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执行,且满足国家环保要求。
4.2以上标的物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明,质量检测报告等证明产品合格资料。
4.3以上标的物采用过磅称重计量,计量单位为吨;供货数量以甲方指定地磅进行复磅,供货数量与复磅数量以两者最小为准。交货数量偏差(磅差)应按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超过3‰,超过3‰甲方将拒绝收货,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果在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满6个月。
6、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6.2每批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于每月21日由乙方提供上月21号到本月20号之间供应的实际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双方对账结束后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甲方,甲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完毕后甲方在30-40日内支付已挂账材料款的75%,预留5%作为质保金,其余部分转入下一周期结算,按比例支付,后期挂账支付按上述付款比例支付,包含本帐期货款及上期剩余货款金额。
6.3质保金:供货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个月,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6.4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收款单位与合同上的乙方名称不一致的,或者乙方提供的发票未能通过税务机关认证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甲方拒绝付款的行为不应视为甲方违约。因发票瑕疵影响甲方付款的,自甲方书面或口头告知发票瑕疵之日起,甲方付款期限中断,付款期限自乙方重新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发票之日起恢复起算。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竞价进行两次报价,待第一次报价结束后,二次报价时间另行通知,最终以二次报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电四局西南分局张掖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
地 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龙渠乡水电四局项目部
邮 编: 734000
联 系 人: 杨国鹏 梁小刚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