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2#_@_@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设计#_#海兴县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_@_@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标的名称和数量: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6683.00平方米,主要建设站前广场、公交客运枢纽、停车场等;新增机动车停车位297个,(充电桩54个),并建设枢纽配套服务用房等其他附属设施。主要建设道路全长4265.0米,红线宽度30米;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是津潍高铁海兴站的配套工程,是保证津潍高铁顺利开通、海兴站正常运营的必要性基础工程。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范围及时限: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36个月。
5.项目资金来源:总投资31851.24万元,专项债券资金254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6451.24万元
二、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三、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其他各项政府采购政策。#_#一、项目采购概况
1.采购标的名称和数量:海兴县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全长8608m,占地30.1280公顷。本项目建设内容:排水工程、停车位、充电桩等配套工程。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工程的建设有助于减少城市内涝、提高防洪能力,同时保障城市周边水域环境质量;分流过境车辆,减少海兴县中心城区的交通拥堵,带动周边地区的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和辐射能力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要求:合格,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范围及时限:海兴县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5年6月-2026年12月;
5.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合计总投资额为44404.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资金。
二、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用“双盲”形式评审)。
三、项目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其他各项政府采购政策。#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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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2025-04#_#2025-04#_@_@#_@_@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海兴县交通运输局本级 2025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