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全过程咨询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39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全过程咨询;
2)工程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境内。
3)主要建设内容:瀑河堤防改建3.80公里、堤防加高培厚20.70公里、河道扩挖疏浚11.70公里、堤坡防护14.70公里、大因枢纽改建、堤顶路硬化22公里、拆除重建生产桥4座、新建生产桥1座;黑水沟清淤疏浚7.05公里,左堤新筑堤防2.93公里、岸坡防护3.30公里、改建穿堤涵洞1座、生产桥拆除重建4座、巡河路硬化10.43公里。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服务内容全部完成; 5)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规程标准要求,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范围是全过程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施工及附属工程监理、征迁移民项目管理、环保管理、水保管理等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质量工程检测、竣工检测、策划管理、建设征地监督评估、建设征地补偿管理、合同管理及验收、组织协调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档案管理、风险管理、水保监测管理、环保监测管理、地质灾害评估、专业项目管理、收尾管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竣工结(决)算审核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1)、2)条件:
1)具备以下资质①-⑥中的一项或多项: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④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2)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一项水利工程的项目管理业绩或监理业绩。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总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水利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在本单位2023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连续不少于3个月(含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项目总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不可互相兼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以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单位为牵头单位。(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5)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及承担内容认定各自相对应的资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0 09:00至2024-11-2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凌天,联系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水利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瀑河治理工程(徐水段)全过程咨询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宏兴中路64号四楼402室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联东U谷新兴科技谷2号楼 |
邮编: | 07255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凌天 | 联系人: | 康玉林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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